羅女士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在稅費的問題上,她卻覺得自己受了蒙蔽。
前不久,羅女士在江北北城天街一家名叫郎世地產的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很快,她與郎世簽定了合同,整個買賣過程由郎世代辦。經(jīng)過計算,郎世一共要收取一萬五千元的過戶費用。
幾天前,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羅女士準備支付這一萬五千元的費用,可這時,羅女士獲知了一個消息,為了鼓勵二手房交易,凡“在務工地首次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的農民工,持有效證明可享受契稅減免”;而“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可免征個人所得稅”。羅女士告訴記者,這兩項條件,她和賣方都符合,按說應當減免。
然而,當羅女士提出這一要求時,郎世方面卻予以了拒絕,他們堅持要按照當初核算的一萬五千元標準進行收取。
在郎世地產,記者見到了王經(jīng)理。在不愿接受正式采訪的基礎上,他告訴記者,當初核算的一萬五千元費用,的確包括了契稅和個稅這兩項,從業(yè)內來說,他們采用的是費用包干的方式,當時,他們不知道羅女士以及賣方是否能享受到相應的稅費減免政策,現(xiàn)在如果要從中扣出契稅和個稅,他們無法操作,因而無法滿足羅女士的要求。對于這樣的回答,羅女士表示難以接受。
針對這個問題,記者咨詢了法律界人士,他們認為,郎世作為中介公司,如果向客戶提供了信息、幫忙代辦了過戶手續(xù),收取中介費和服務費是應當?shù)摹5,國家收取的稅費,則應當依據(jù)政策照實收取,提供正規(guī)票據(jù),如有減免,應如實告知客戶,讓客戶享受到相應的優(yōu)惠。他們建議。羅女士可以再與郎世方面進行協(xié)商,如果不行,可以通過訴訟方面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