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催促地方加快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
財政部今日(3月31日)發(fā)布通知催促地方政府加快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并稱,對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要實行嚴格的獎罰辦法:對預算執(zhí)行綜合排名靠前的省份,在安排下年相關經建專項資金時予以適當傾斜。對預算執(zhí)行綜合排名靠后的省份,除通報批評并抄送。▍^(qū)、市)政府辦公廳以外,在安排下年相關經建專項資金時予以扣減。
以下是財政部通知全文
財辦建[2012]3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近年來,地方財政經建系統(tǒng)按照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求,不斷加強預算管理,加快預算執(zhí)行進度,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但有部分。▍^(qū)、市)還存在預算執(zhí)行進度偏慢等問題,影響了全國整體預算執(zhí)行進度,也不利于更好地發(fā)揮資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為切實增強中央補助地方財政經建系統(tǒng)專項轉移支付(以下簡稱“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的時效性和均衡性,促進財政經建政策的有效落實,現就加快預算執(zhí)行進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快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經建專項資金規(guī)模大,政策涉及面廣,惠及千家萬戶城鄉(xiāng)居民,預算執(zhí)行的水平和效率直接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民生大局。要充分認識加快預算執(zhí)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抓好預算執(zhí)行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完善措施,真抓實干,確保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再上一個新臺階。
二、吃透政策,準確把握政策內涵和程序要求,提高政策執(zhí)行效率和預算執(zhí)行進度。要認真學習經建專項資金政策文件,對政策內涵、管理規(guī)定、申報程序、時限要求等,要認真領會,吃透吃準,準確把握,減少偏差,切實提高政策執(zhí)行力,進而推動加快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
三、及早著手,扎實做好經建轉移支付前期準備工作。前期準備是項目實施的基礎,是預算執(zhí)行的關鍵,要下大力氣做好項目管理和資金撥付的前期準備工作。要更加注重做好項目規(guī)劃、評估評審、可行性論證等基礎性工作,關鍵是提早入手、精心準備、科學論證,建立項目庫并實行滾動管理,為提高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進度,做好項目儲備和程序準備。
四、分類推進,切實加快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經建專項資金種類繁多、管理各異,要區(qū)別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個性化地推進預算執(zhí)行。對補助個人的資金,要在收到款項后規(guī)定的工作日內將資金足額兌付到補助對象。對救災類資金,要在收到款項后的24小時內撥付,確保資金的時效性和應急性。對按因素法切塊下達的資金,要嚴格按照管理要求及時撥付,不得在省、市級財政長時間滯留。對以收定支、據實結算等特殊管理要求資金,要提前做好數據的分析測算,必要時先預撥、后清算。對其他按項目管理的資金,應提前核實項目信息、制定工作方案、簡化撥款流程,及時將資金撥付項目承擔單位。
五、獎優(yōu)罰劣,建立嚴格的激勵約束機制。對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要實行主管廳(局)長負責制,并層層分解落實,將責任落實到崗,將任務分解到人,將進度明確到具體時點。要實行嚴格的獎罰辦法:對預算執(zhí)行綜合排名靠前的。▍^(qū)、市),公開表揚并抄送。▍^(qū)、市)政府辦公廳,在安排下年相關經建專項資金時予以適當傾斜。對預算執(zhí)行綜合排名靠后的。▍^(qū)、市),除通報批評并抄送。▍^(qū)、市)政府辦公廳以外,在安排下年相關經建專項資金時予以扣減。
六、及時報送,建立完善信息報送制度。為實現信息的上通下達和經驗共享,建立完善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信息報送制度。各。▍^(qū)、市)財政廳(局)應當按要求向財政部經建司報送相關信息:一是要按季度報送本省(區(qū)、市)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進度情況,二是要及時總結本。▍^(qū)、市)經建專項資金預算執(zhí)行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并隨時上報。
財政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