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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改委、民航總局:4月20日起取消嬰兒燃油附加費

2006-4-19 15:26  【 】【打印】【我要糾錯

  國家發(fā)改委和民航總局下發(fā)通知,4月20日以后嬰兒乘坐飛機將取消燃油附加費,兒童以及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機票也降低了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

  目前,民航國內(nèi)航線,出生后14天至兩周歲的嬰兒,雖然只需購買相當于成人全價票10%的嬰兒乘機票,但仍需交納足額的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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