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的房屋租賃稅費有望降低。這是記者日前從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fā)出的《關于2004年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獲悉的!锻ㄖ分羞指出,今年爭取實現40%的出租屋符合出租條件,被查封房屋、違章建筑和危險房屋一律禁止出租。
租賃稅費將降低
今年3、4月,市國土房管局將會同市地稅局對廣州市房屋租賃稅率進行調研,提出降低租賃稅費的有關方案,廣州租賃稅費有望被調低。
據了解,目前廣州市一般住宅的租賃稅率為10%左右,商用物業(yè)租賃稅率更達到14%。出租一套3000元/月的房屋,一年必須繳稅1200元,這與其他城市相比是較高的,如上海一般住宅的租賃稅率僅為5%。而房屋租賃手續(xù)費每套80元;租賃期內雙方各交占租金總額0.1%的印花稅;治安許可費:業(yè)主每月繳納月租金的2%。按此計算,即進行出租屋的登記備案,租賃雙方要加付總租金12.2%以上的費用。其中,業(yè)主繳納的費用較高。以一年期2000元/月租金的房屋出租計算,總租金收入才24000元,業(yè)主就要交納2984元,占總租金收入的12.4%。
不少房屋出租者為了逃避交稅而不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影響廣州市的租賃管理工作,也難以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所以,降低租賃稅費將有利于廣州租賃市場的管理。
租賃登記收件下放
據悉,廣州市的房屋租賃登記收件將更便民,登記收件工作全面下放到各街鎮(zhèn)管理服務中心,方便群眾就近辦理。
同時,廣州市的租賃登記程序也會簡化,辦證時間減少:包括簡化房屋租賃登記表格和合同范本;整合房管、公安、稅務部門的電腦系統(tǒng),統(tǒng)一電腦平臺,實現資源共享;按照“一個窗口進,一個窗口出”的原則,簡化管理服務中心的辦事流程等。
進一步加強出租屋管理
據了解,今年將是廣州市清理整頓出租屋工作的重要一年!锻ㄖ芬(guī)定,今年廣州市要落實出租房屋安全巡查制度,加大對不符合條件出租屋的整治力度。一方面,屬于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屬于違法建設的、屬于危險房屋的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一律不準出租;另一方面,產權有問題的,特別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各區(qū)要定出時間表整治。爭取2004年實現40%的出租屋符合出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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