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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出臺《出口退稅辦稅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03-8-30 8:0 粵港信息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廣州出口企業(yè)辦理出口退稅,將必須委派具有辦稅員資格證書的人員辦理!痘浉坌畔⑷請蟆酚浾咦蛉諒膹V州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獲悉,廣州市國稅局將于本月底出臺《出口退稅辦稅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對于目前廣州不少小型的出口型生產企業(yè)都無專業(yè)專職的財務人員和辦稅人員,甚至數(shù)10家企業(yè)共用一個辦稅員的現(xiàn)象,廣州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廣州國稅部門將參照《海關報關員管理辦法》要求各企業(yè)的財務部門都要設立專業(yè)、專職的財務人員,和擁有資格證的辦稅人員,以便更好的辦理退稅。” 

  據(jù)悉,在《出口退稅辦稅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出臺以后,廣州將統(tǒng)一對辦稅人員進行培訓、發(fā)證和年審,沒有資格證的辦稅員將不能辦理出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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