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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調查:版稅成作家主要收入來源

2003-1-3 10:39 北京現代商報·徐 慧 【 】【打印】【我要糾錯
  改革開放使我們身邊的很多事情在不知不覺中悄然變化。就拿作家收入的形式來說,如今已經很難聽到某某出了本新書,拿了多少稿費,取而代之的是抽取版稅。出版界的朋友告訴記者,如今要求與出版社簽訂版稅合約的作者近乎百分之百。

  國際慣例風險共擔

  中國青年出版社的王伊偉先生說,采取版稅支付是國際慣例,對于出版社和作者來說,是一種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機制。

  據介紹,過去中國的出版界對作者大都采取稿費支付的方式,一般千字稿費在30元至200元不等。作者獲得一次性稿費收入后,無論這本書發(fā)行的好壞,以后是否再版,全都是出版社的事而與作者無關。但隨著1990年中國著作權法的頒布,以及1992年中國加入伯爾尼公約(國際版權保護條約),著作權、版權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出版社也開始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采用抽版稅的方式支付作者報酬。

  版稅是指圖書定價(碼洋)的百分比,一般在7%到10%之間,名作家可能更高。作者的收入=定價×版稅×印數。而且隨著圖書不斷地再版,作者就可以不斷地拿錢。因此,除了極個別印數很少并認為該書沒有再版機會的作者,可能會要求出版社支付稿費外,絕大多數作者都滿懷信心地選擇抽版稅這種細水長流的收入方式。

  據王伊偉介紹,有些出版了幾十年的老書過去一直是支付稿費的,但隨著形勢的變化,如今也改為支付版稅了,像《紅巖》的兩位作者羅廣斌、楊益言就是這樣。去年《紅巖》共印了4.5萬冊,按照該書平均定價20元、中青社支付10%版稅計算,兩人一年就可以拿到將近9萬元的可觀收入(當然還要扣稅)。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圖書的著作權是屬于作者的。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版權歸出版社,一旦版權期限到了,如不續(xù)簽,作者有權把書拿到別的出版社繼續(xù)出版。

  版稅致富大有人在  由于不斷再版的一本好書可以為作者和出版社帶來源源不斷的收入,因此,不少人憑借寫書走上了致富之路。這其中最為人稱道的就是王朔、海巖、二月河等人了。

  王朔的“闊”自不必說。遠的不說,據媒體披露,華藝出版社出版的王朔小說《看上去很美》,截止到去年4月已發(fā)行40萬冊,每本定價23元,按出版社給王朔12%的版稅計算,僅此一書就為王朔帶來超過100萬元的收入。

  而海巖從《便衣警察》、《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你的生命如此多情》、《玉觀音》、《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愛人》直到今年的《平淡人生》,幾乎出一本火一本。用海巖自己的話說,“我現在的版稅在中國的小說作家中是最高的!睋茰y,他的收入不到千萬元也差不多。

  二月河的小說《雍正皇帝》熱透兩岸三地。據媒體報道,這套書三本定價70元,總共發(fā)行50萬套。難怪出版者長江文藝出版社喜滋滋地稱,開機印刷“就像印鈔票一樣”,還主動廢除了最初與作家簽約時談好的稿費制,重新按版稅制給二月河付酬。據稱,憑此一套書,二月河的收入就在150萬元以上。

  這些身價百萬、千萬的大牌作家鼓舞著成千上萬做著作家夢的人們效仿追隨。中國文人自古以來那種“不言錢,恥言錢”的傳統(tǒng)已經被今天的人們徹底拋棄,會賺錢的作家才是當今時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