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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力助再就業(yè)

2003-4-30 16:57 中國稅務報·曹文 饒立新 【 】【打印】【我要糾錯
  日前,江西省在全省范圍內對個體納稅人調高增值稅起征點。消息一出,在社會上尤其是在下崗再就業(yè)職工中引起了強烈反響。在南昌市一家經營雜貨的小店,店主陳鳳英告訴記者:“我是下崗職工,家里有老有小,以前每月都要繳100元稅款,現在起征點調高了,我不用繳稅了。國家真是替我們著想,為我們辦事!

  此次江西省上調增值稅起征點的具體標準是:按銷售貨物、銷售勞務和按次納稅三個項目,分城市、縣城(鎮(zhèn))、農村三個檔次確定。在城市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由銷售額1000元/月提高為3000元/月、縣城(含建制鎮(zhèn))由800元/月提高為2800元/月、農村由600元/月提高為2000元/月;在城市銷售勞務的起征點由400元/月提高為2500元/月、縣城(含建制鎮(zhèn))由300元/月提高為2200元/月、農村由200元/月提高為1500元/月;按次(日)征稅的起征點由50元/次(日)提高為150元/次(日)。根據今年頭幾個月納稅情況測算,此項調整將惠及全省9萬余人,國家為此減少稅收近億元。

  記者從江西省國稅局了解到,這一政策的實行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yè)人員再就業(yè)工作精神,并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而制定的具體落實措施。

  調查顯示,截至2002年底,江西省城鎮(zhèn)有17.76萬登記失業(yè)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數有100萬,當前和今后一個較長時期內,就業(yè)形勢仍十分嚴峻。目前,自謀職業(yè)和自主創(chuàng)業(yè)是下崗失業(yè)人員再就業(yè)的重要方式。在已經實現再就業(yè)的下崗失業(yè)人員中,約有30%是自謀職業(yè)。為了鼓勵扶持更多的下崗失業(yè)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輕他們的稅費負擔,對增值稅的起征點標準進行幅度較大的提高,無疑在社會上產生了積極作用。

  為保證政策執(zhí)行到位,江西省國稅局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國稅機關利用協稅護稅組織做好民主評稅工作,決不允許基層稅務機關擅自變通提高個人納稅戶的銷售定額,要讓未達到起征點的納稅戶真正享受到稅收優(yōu)惠,讓達到起征點的納稅戶明明白白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