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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級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專業(yè)知識與實務(wù)》預(yù)熱學(xué)習(xí)33

來源: 人事考試教育網(wǎng) 編輯: 2011/11/15 10:54:50 字體:

  初級經(jīng)濟師考試稅法的解釋,注意各種解釋的定義及其法律效力。

  1.立法解釋

  2.行政解釋

  3.司法解釋

  【例題2】下列關(guān)于稅法的解釋的表述,正確的為( ?。?2005年單選試題)

  A.稅收立法解釋的效力小于被解釋的稅法效力

  B.稅法的司法解釋具有法律效力

  C.稅法的行政解釋與被解釋的稅法具有相同的效力

  D.稅法的行政解釋可以作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據(jù)

  答案:B

  解析:稅收立法解釋與被解釋的稅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A項不正確。稅法的行政解釋在行政執(zhí)法中一般具有普遍的約束力,但是不具備與被解釋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相同的效力,不能作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據(jù),所以C、D兩項不正確。而司法解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辦案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依據(jù)。

我要糾錯】 責(zé)任編輯: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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