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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專業(yè)歸納筆記二十一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02/26 08:57:03 字體:

  本文主要介紹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專業(yè)知識與實務第六章所得稅制度第一節(jié)企業(yè)所得稅中的企業(yè)所得稅的稅率和計稅依據(jù)的歸納筆記,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3年經濟師考試的相關重點!

  四、稅率  

  種類

  稅率

  適用范圍

  法定稅率

  25%

(1)居民企業(yè)

 ?。?)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關聯(lián)的非居民企業(yè)。

  注意教材中說法不確切。

  優(yōu)惠稅率

  20%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yè),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yè):

 ?。?)工業(yè)企業(y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yè)人數(shù)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他企業(y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yè)人數(shù)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l5%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yè)

  了解高新技術企業(yè)的條件。2009年教材新增內容。

  10%

預提所得稅稅率: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lián)系的非居民企業(yè)

  五、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稅依據(jù)——應納稅所得額(掌握)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原則(掌握)

  1. 權責發(fā)生制

  2. 稅法優(yōu)先原則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數(shù)-納稅調整減少數(shù)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掌握)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注意減除的順序)

  (三)虧損彌補(掌握)

  虧損:按稅法計算的虧損

  企業(yè)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 5年 。5年內無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期限計算。

  (四)清算所得(熟悉)

  清算所得=企業(yè)的全部資產可變現(xiàn)價值或者交易價格-資產凈值-清算費用-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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