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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 用人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5/28 09:36:33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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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1.用人單位的權利

  (1)勞動用工權

  (2)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3)工資獎金分配權

  2.用人單位的義務

  (1)為勞動者勞動權利的實現提供條件保障。

  (2)建立職業(yè)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yè)培訓。

  (3)認真履行勞動合同,不擅自或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和辭退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辭退勞動者時,應先與工會和勞動者溝通。

  (4)為勞動者組建工會及工會依法開展的活動提供幫助,就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等事宜,依法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進行平等協(xié)商。

  (5)依法保證并合理安排勞動者的休息和休假,遵守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

  (6)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及各項待遇。

  (7)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建立各項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內部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執(zhí)行國家安全衛(wèi)生標準,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

  (8)依法保險女職工和未成年勞動者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待遇。

  (9)建立職業(yè)培訓制度,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和使用職業(yè)培訓經費,并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yè)培訓。

  (10)依據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創(chuàng)造條件興辦集體福利事業(yè),改善和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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