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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考試《經(jīng)濟(jì)法》預(yù)習(xí):本票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5/14 08:55:29 字體:

第九章 票據(jù)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四、本票

  (一)本票的概念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一種票據(jù)。

  1.本票出票時基本當(dāng)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即為付款人。

  2.本票無需承兌。

  (二)本票的記載事項

絕對記載事項 (1)表明“本票”的字樣;(2)無條件支付的承諾;(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5)出票日期;(6)出票人簽章。
  本票上未記載上述法定事項之一的,本票無效?!?/td>
相對記載事項 (1)付款地:未記載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付款地;
(2)出票地:未記載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出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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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本票的持票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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