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價服字[2010]26號
各市物價局、財政局:
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發(fā)布〈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9]291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我省資產評估收費標準,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產評估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和委托人付費的原則。
二、法定資產評估實行政府指導價,非法定資產評估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資產評估收費標準見附表。
四、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在營業(yè)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評估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jiān)督。
五、本通知從2010年3月1日起執(zhí)行,試行期為一年。
山西省物價局
山西省財政廳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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