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第四篇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本章的考核分值不到10分,綜合分析題可能考到1、2個小題。雖然考分不多,但是鑒于帶“刑”字的,大家都比較發(fā)憷,看書的時候難免走馬觀花,最后的結(jié)果就是看著簡單做著難。在此告訴大家,復習備考不能照顧個人好惡,就跟季節(jié)一樣,有暖和的時候也有冷的時候是不,只能死扛了。
這章的重點在:基本原則、刑事訴訟參與人(包括權(quán)利)、律師作為辯護人的權(quán)利、公安機關負責審理的案件、上訴不加刑原則、不需要證明的事實、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
一、刑事訴訟法概述
原則是重點,可考點集中在偵查權(quán)、檢察權(quán)、審判權(quán)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審判公開原則、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原則。
二、刑事訴訟參與人
包括當事人(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提示】此處可以順帶學習有關制度中的辯護和代理制度。
其中,自訴人的訴訟權(quán)利、辯護人的權(quán)利是重中之重。
三、刑事訴訟中的有關制度
1、回避制度,沒說的,要和民訴、行訴比較來學。
2、強制措施,和后面的偵查措施一樣,都是冉冉升起的新星。教材上寫的不是很多,最起碼適用對象和期限要秦楚。
四、刑事訴訟管轄
立案管轄就是哪個系統(tǒng)來管,審判管轄就是哪的法院來管。這里面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是重點。
當然法院直接受理的三類案件也要清楚,這聯(lián)系這自訴人的權(quán)利,以及自訴程序的內(nèi)容。
五、證據(jù)
2011年教材在這節(jié)增加了不少東西,但是因為內(nèi)容零散,所以可考性不強。
六、公訴案件程序
基本流程:立案、偵查、審查起訴、提起公訴、法院審理、作出裁判、執(zhí)行
這其中的“肉”就需要自己去豐富了。
“精肉”有:偵查措施、補充偵查、第一審程序(尤其是延期\中止審理、)、第二審審理后的處理、再審案件的處理。
七、自訴案件程序
特點是重點,尤其是:
?。?)對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2)………………………………………………………………………………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調(diào)解。
?。?)……………………………………………………………………………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有一點小心得和大家分享,那就是“知道了、明白了、記住了”,很多學員學的時候因為停留在前兩個階段,最終導致失敗。
“知道了”,就是知道有這回事,為啥這樣,具體怎樣,不清楚?;敬嬖谟诘谝淮慰磿蚵犝n的懵懂階段。
“明白了”,就是通過聽課,大概理解了。這個時候心里會有些小喜悅。但是停留在這個階段是不夠了,因為只是暫時明白,吃頓飯可能就模糊了,再吃頓飯可能就沒了。
“記住了”,這才是我們考試要求的狀態(tài)。如果記不住,臨時到考場去推理,哪有那個時間啊?再說了,心里著急的時候,還能相信自己的推理能力嗎?啥也別說了,記住了,好比東西吃到肚子里,才能安心呀。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