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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稅《稅收相關(guān)法律》每日一練:民事訴訟的共同管轄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1/04/15 08:30:07 字體:

  單項選擇題

  ◎在民事訴訟存在共同管轄時,允許當(dāng)事人選擇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原告同時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quán)的人民法院起訴,則(  )。

  A.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B.由法院協(xié)商管轄

  C.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D.由當(dāng)事人自行決定由哪個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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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稅務(wù)師:每日一練《稅法一》(20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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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稅務(wù)師:每日一練《稅務(wù)代理實務(wù)》(2011-4-15)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20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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