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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1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12月31日-3月18日

2011/01/01  來源: 南京人事考試網  字體:  打印

內容摘要: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2010年12月31日—2011年3月18日下午4點。報名網址:http://www.njrsks.com。

南京市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9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

  6月17日 下午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 上午9:00—11:30 稅法(一)

  下午14:00—16:30 稅法(二)

  6月19日 上午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ǘ┟庠嚥糠挚颇康臈l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1〕94號)的規(guī)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ㄈ┯嘘P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香港、澳門居民依據報名條件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工作

  (一)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2010年12月31日—2011年3月18日下午4點。報名網址:http://www.njrsks.com。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南京市2011年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選擇“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要求:證件照,高170像素,寬130像素,jpg格式,照片文件小于30k。)

 。ǘ┓残聢竺麉⒓哟隧椏荚嚨膱罂颊撸W上支付成功后,于2011年3月14日—2011年3月18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到南京市北京東路63號南京人才大廈一樓19號窗口審核,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995。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貼在報名表右上角相應位置);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罂既藛T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并且報名費用不再退回。)

  對于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今年報考科目,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ㄈ﹫竺翱荚囐M用:(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有收費票據需要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請在6月13日—6月17日期間到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8號窗口領取,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995。由于逾期無法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ㄋ模士甲C網上打。考生6月13日起可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com,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荚嚦煽儗嵭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xù)2個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ㄒ唬抖悇沾韺崉铡房颇吭囶}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垼┛忌魅,考后收回。“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六、其他

  考試大綱和教材的征訂、發(fā)行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有關訂購事宜請與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83108209,聯(lián)系人:胡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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