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09年注稅考試報名:08年12月25日-09年1月4日
關于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省人事廳、國稅局、地稅局《關于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通[2008]328號)文件精神,現將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ㄒ唬┦腥耸戮趾褪袊惥帧⑹械囟惥止餐撠熚沂腥珖远悇諑焾(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
。ǘ┪沂袌罂既藛T報名資格的審查由市人事局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共同負責。各縣(市、區(qū))人事局負責牽頭協調本地稅務管理部門并轉發(fā)文件等工作,并負責本地報考人員相關證件驗證及資格初審工作。終審由省統一進行。
。ㄈ┛荚嚧缶V和教材征訂工作由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共同負責。報名及信息的采集、匯總和上報等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ㄋ模└鞯匾J真做好準備工作,及時向社會發(fā)布考試公告。
請嚴格按《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計劃》(附件)安排做好有關工作,以確?荚嚬ぷ黜樌M行。
二、考試時間和考點設置
。ㄒ唬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9日下午、20日和21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
。ǘ我市考點原則設在鹽城市市區(qū),具體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名組織
(一)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我市報名時間為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4日。報名網站為鹽城人事考試網,網址為: http://www.ycks.gov.cn
。ǘ┓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于2009年1月8—9日將有關材料送鹽城市人事局接受資格審查,地點:鹽城市解放南路178號東南辦公樓一樓大廳,聯系電話:86668104。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h(市、區(qū))考生的相關材料,應先到所在縣(市、區(qū))人事局職稱科驗證。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
。ㄈ┤ツ暌褏⒓舆^考試的老考生,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上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和今年報考科目,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遺忘上年度檔案號的老考生,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網址:http://www.jsrsks.com.cn )將提供相關檔案號的查詢服務。
。ㄋ模⿲π聢罂既藛T的報名材料市、縣兩級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ㄎ澹┦∪耸聫d將會同省國稅局、地稅局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四、報考條件
。ㄒ唬┓沧窦o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ǘ┌凑諊矣嘘P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ㄈ┯嘘P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ㄋ模┥暾垍⒓涌荚嚨南愀、澳門、臺灣考生,其報名資格審查依照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國人部發(fā)[2007]7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荚嚦煽儗嵭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六、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ǘ┛忌鷳紩r須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儲存編輯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考試時要嚴格檢查
除《稅收相關法律》科目外,其余4科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fā),用后收回。
七、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1日開始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6]184號、蘇財綜[2006]86號)精神,2009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九、教材征訂
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征訂考試大綱和教材有關事宜。也可直接與相關稅務部門聯系,市地稅局地址:市迎賓北路69號,聯系人:潘國琴,聯系電話:88166012;市國稅局地址:大慶中路66號,聯系人:許建祥,聯系電話:88355029。
十、有關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
。ㄒ唬┬畔⒌母呐c確認
1.無論是信息庫還是準考證,對于考生姓名中出現的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顯的錯別字,應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證為準,并做好有關更正記錄,及時報省人事考試中心修改報名信息總庫。
2.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fā)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考生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市可以自行更改。
3.考生的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記錄表》。
。ǘ}城市人事局職稱處聯系電話: 86668214。
附件:
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4日 | 網上報名、網上支付。報名網站為鹽城人事考試網,網址為: http://www.ycks.gov.cn。 |
2009年1月8-9日 | 受理新報考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
2009年3月底前 | 我市上報報考人員信息、報名表及報名統計表等有關材料 |
2009年6月1日開始 | 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
2009年6月19日 | 到省領取試卷 |
2009年6月19日至 6月21日 | 考試。各科時間安排: 6月19日 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6月20日 9:00——11:30 稅法(一) 6月20日 14:00——16:30 稅法(二) 6月21日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6月21日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
2009年6月22日 | 試卷送省 |
2009年8月底 | 省公布考試成績 |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