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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
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則)
知識點二十五、保證的訴訟時效
?、僭诒WC期間中,債權人主張權利的,保證責任確定。從確定保證責任時起,在連帶保證,開始起算保證的訴訟時效。在一般保證,則在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算保證的訴訟時效。
?、诒WC的訴訟時效期限,按照《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應為2年。
③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相關考點】①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②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
【相關考點】對于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也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上述關于保證的訴訟時效的敘述,可以歸納如下:
一般保證 | 2年 | 自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計算 | 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 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
連帶責任保證 | 從確定保證責任時起,開始計算保證的訴訟時效;債權人主張權利的,保證責任確定 | 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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