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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三章 消費稅法
知識點四、從價定率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適用稅率
1.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不包括同時符合條件的代墊運費(承運部門的運費發(fā)票開具給購貨方的,并且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3.包裝物的問題:
?。?)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
(2)包裝押金(注意和增值稅的區(qū)別,對消費稅而言不包括啤酒、黃酒,因為他是從量的問題,押金沒影響)
4.含增值稅銷售額的換算: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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