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正保會計網校

正保會計網校

當前位置:正保會計網校 > 注冊會計師 > 考試動態(tài) > 報名 > 正文

上海港澳臺居民及外國人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新制度)報名簡章

2009/04/15  來源: 上海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字體:  打印

港、澳、臺居民及外國人參加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上?紖^(qū)報名簡章

  根據(j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財政部財會[2009]4號)的規(guī)定,現(xiàn)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居民及外國人(以下簡稱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國人)參加上?紖^(qū)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yè)的學歷;

 。ǘ┮讶〉酶郯呐_地區(qū)或外國法律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

  二、豁免條件

  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國人可以按互惠原則簽訂的互免協(xié)議免予部分科目考試。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ㄒ唬報名時間:2009年4月26日--5月4日,下午1:00-4:00(節(jié)假日照常);

 。ǘ報名地點:長寧區(qū)定西路1118號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定西路服務部(近延安西路、武夷路,交通:71、96、127、地鐵3號線)。咨詢電話:62403802、62403902

 。ㄈ﹫竺螅簣竺麜r須出示和提交:

  1、合法身份的有效證件(護照、身份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學歷證書,或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證書,或上一年度的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上年或本年)一寸免冠照片1張。

  4、經審查報名資格合格后,填寫《20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國人上?紖^(qū)考生報名信息表》(附表1)。

  5、報名人員可以在一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專業(yè)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6、報名人員可直接或委托他人報名。

  (四)考試報名費

  在上海參加考試的人員,報名費10元人民幣,每科考務費55元人民幣。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ㄒ唬⿲I(yè)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ǘ┛荚嚪秶河韶斦孔詴嫀熆荚囄瘑T會在發(fā)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試題文字使用中文簡體字。答題應使用中文,簡、繁體不限。

  六、考試時間安排和考試地點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答卷時間
2009年9月19日
上午8:30--11:00
審計
150分鐘
下午13:00--15:30財務成本管理
150分鐘
下午17:30--19:30經濟法
120分鐘
2009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會計
180分鐘
下午13:30--15:30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
120分鐘
下午17:30--19:30
稅法
120分鐘

  考試地點:在應考人員領取的準考證上通知。

  七、準考證領取時間

  9月1日至7日(節(jié)假日照常)下午1:00—4:00,憑身份證明在定西路1118號領取財政部考辦制發(fā)的準考證。

  八、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根據(jù)財政部考委會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guī)匯編》,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根據(jù)規(guī)定,統(tǒng)一訂購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出版的考試教材。考生在報名時自愿訂購,并可當場領取。

 。ǘ┤鐟既藛T在復習中遇到專業(yè)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發(fā)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09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專欄中陸續(xù)刊出問題解答。

  九、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上海考辦通知應考人員?荚嚦煽兗s在12月中旬通知考生。

 。ǘ┟靠瓶荚嚲鶎嵭邪俜种疲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三)成績發(fā)布后,如應考人員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上?嫁k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yè)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xù)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yè)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f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忌騾⒓訉I(yè)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十、提請應考人員注意的其他事項

  (一)應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40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或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上述文件,應當自覺遵守。

 。ǘ⿷既藛T考試前領取準考證時,應當同時領取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附表:20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國人上?紖^(qū)考生報名信息表

上海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責任編輯:newsoul
2018注會真題回憶 2019注會高效取證方案 注會考試難度調查問卷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2024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