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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直接有效
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
(2)效力待定
?、傧拗泼袷滦袨槟芰θ擞喠⒌暮贤?,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
?、谙鄬θ丝梢源吒娣ǘù砣嗽?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酆贤蛔氛J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只有“善意”相對人才可以行使撤銷權;而相對人無論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權。
2.無權代理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3.無權處分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
無權處分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甲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出賣乙的物品給丙,如果甲是以乙的名義出賣的,構成無權代理行為;如果甲是以自己的名義出賣的,則構成無權處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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