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1.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開發(fā)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2.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3.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12個月”內不得轉讓。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