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講解:重大事項管理的權力歸屬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知識點講解五、重大事項管理的權力歸屬
這里所稱的重大事項,是指國家出資企業(yè)事關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比如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fā)行債券,進行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進行大額捐贈,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等重大事項。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事項 | 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fā)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td> |
企業(yè)負責人集體或董事會決定的事項 | 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除依法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以外,國有獨資企業(yè)由企業(yè)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td> |
委派的股東代表依法行使權利的事項 | 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對由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委派的股東代表應依法行使權利 |
本級人民政府決定的事項 | 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應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事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作出決定或者向其委派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代表作出指示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
同時,國家出資企業(yè)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請破產等重大事項,應當聽取企業(yè)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例題·單選題】國有獨資企業(yè)的下列事項中,可以由企業(yè)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的是( )。
A.進行重大投資
B.合并、分立
C.增減資本
D.發(fā)行債券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重大事項管理的權力歸屬。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fā)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