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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直2012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0月22日至11月7日

來源: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 編輯: 2011/11/01 17:16:28 字體:

  內容摘要:廣東省直2012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第二階段補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5日—15日。在上述兩個時間段內,考生登錄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

關于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資格考試廣東省直考區(qū)報名工作的通知

省直、中央駐穗及駐穗部隊各有關單位: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2年5月12日、13日舉行。根據(jù)《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粵財會〔2011〕71號)精神,現(xiàn)將我省省直考區(qū)考試報名流程及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網上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查詢成績→全科成績合格者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資料→通知領證。

  省直考區(qū)實行考后審核。全科成績合格者在網上公告的期間內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審核。

  二、報名對象

  全國會計專業(yè)資格考試廣東考區(qū)設22個分考區(qū),包括省直考區(qū)和21個地級以上市分考區(qū)。我局負責省直考區(qū)報名、考試考務工作。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以及省屬高校在校生可以在省直考區(qū)報考。各市市屬單位人員、市屬中專中職學校在校生請按屬地原則,在本市財政部門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考試,不得在省直考區(qū)報名考試。

  三、網上報名

  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0月22日—11月7日,第二階段補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5日—15日。在上述兩個時間段內,考生登錄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在網上報名后,務必下載打印報名表,并經本單位審核(蓋章簽字)后自行保存,考試合格者須提交此報名表(網上報名截止后網站無法下載打印報名表)。并逐一檢查報名表上各項個人信息的完整與真實(考區(qū)務必選擇“省直”,報名點務必選擇“省直報名點”,選擇各市考區(qū)的無法在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支付)。

  已取得部分中級科目考試合格者,在報考時必須填寫上一年的檔案號(否則考試成績無法滾動計算)。

  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于2011年12月7日-9日期間親自到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報名大廳攜帶有關證件及材料到省人事考試局審查報名。

  四、網上支付

  在第一階段報名的考生,請于201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7:00期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站(網址:www.gdkszx.com.cn)進行考試費網上支付(準備好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逾期不再接受網上支付。在第二階段進行補報名的考生,請于2011年12月28日9:00-29日17:00期間登錄上述網站進行考試費網上支付,逾期不再接受網上支付。

  第一階段報名的考生不能在第二階段進行網上支付,未支付考試費的網上報名無效。

  五、準考證打印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方式。具體開通時間請留意“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網站通知。

  六、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5月12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5月13日     9:00—11:30 經濟法 

  七、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會計證)。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4.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人員,并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5.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xù)計算。

  6.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對于港澳臺居民,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資格考試時,應根據(jù)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7.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11年12月底止。

  八、考后查詢成績及提交報名材料

  考后成績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進行查詢。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站(網址:www.gdkszx.com.cn)公布的期間內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

  九、提交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報名階段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

  2.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3.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4.符合報考條件第4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級別的專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對不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提交材料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的,將視為放棄,不予辦理合格證書;對報考資格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fā)放合格證書。

  考生應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真實、準確填寫和提交有關資料,并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十、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按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站通知要求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十一、收費

  根據(jù)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會計專業(yè)資格初、中級考試每科收取50元考務費。

  十二、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和參考用書可查詢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財會方舟網()。考生可在各大網上書城、新華書店或各市報名點進行查詢購買。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粵財會[2011]71號)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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