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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長寧區(qū)領取2011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通知
經(jīng)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研究決定,2011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證書于2011年9月10日集中發(fā)放。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初級資格證書
1.領證時間:2011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2.領證地點:長寧區(qū)財政培訓中心(茅臺路476-1號3樓),電話021-52065656
3.領證時必需提交的材料:
1)成績查詢單(特別提示:成績查詢單由考生自行從考試院網(wǎng)站上下載,并在空白處簽名。)
2)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領,除交驗本人身份證外,還需同時交驗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二、領取中級資格證書
1.領證時間:2011年9月10日(周六)下午12:30-15:30(特別提示:屬于長寧區(qū)范圍,發(fā)證編號為2011-0551-1-00763至2011-0551-1-00925)
2.領證地點:上海市盧灣中學(斜土路855號,近打浦路)
交通:軌道4號線、9號線、公交:205、41、43、89、17、146、806路等公交車可達。(領證點無泊車條件)
3.領證時必需提交的材料:
1)成績查詢單(特別提示:成績查詢單由考生自行從考試院網(wǎng)站上下載,并在空白處簽名。)
2)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3)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本人身份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領,除交驗本人身份證外,還需同時交驗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三、注意事項
1.領取初級資格證書確認所屬區(qū)縣財政局,請查詢成績單上的發(fā)證編號,如2011-0551-1-00762,代碼0551為長寧區(qū)。
2.逾期領取證書可于2011年11月份、12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30)帶好領證時需提交的材料辦理補領。補領中級資格證書人員須先到市財政局會計處(肇嘉浜路800號1711室)辦理審核手續(xù),再到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303室,近斜土路)驗證后領取證書。補領初級資格證書直接到各區(qū)縣財政局領取。補領期限過后,逾期領證者將安排在2012年度會計資格證書領證工作當天統(tǒng)一發(fā)放。
長寧區(qū)財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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