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北京201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0月15日起

來源: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編輯: 2010/10/15 09:47:23 字體:

  內容摘要:
  ·北京201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
  1、非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xù)。
  2、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5日至30日
  報名網址: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www.bjpta.gov.cn
  報名確認時間:2010年10月26-28日(城區(qū));2010年10月29-30日(遠郊區(qū))。首次報考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從“
北京201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確認點”所列具體地點中選擇一處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br />  準考證:2011年5月10日至13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
  ·北京201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10月21日至30日  

  報名網址:登錄北京會計網(
www.kuaiji.com.cn
  報名確認:確認時間為2010年11月4日至8日;
報考考生應該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從“北京201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確認點”所列具體地點中選擇一處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
  準考證:2011年5月5日開始在北京會計網打印準考證。

關于2011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241號
 

各有關單位:

  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0〕11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qū)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11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有關政策要求

 ?。ㄒ唬﹫竺麠l件按照財政部、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報名條件見附件1。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有關精神,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應根據(jù)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明、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ǘ┥弦荒甓仍谕馐∈幸讶〉貌糠挚颇靠荚嚭细癯煽兊闹屑壻Y格考試人員,第二年確需在北京市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的,須于2010年11月1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后方能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

 ?。ㄈ┟總€年度只能辦理一次報名手續(xù),報名后不辦理退報名或改報名手續(xù)。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為2011年5月14日、15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5月14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5月15日
——
——
9:00—11:30
經濟法

  三、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提示,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報名手續(xù)。

  (一)初級資格報名

  初級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上提交信息、現(xiàn)場繳費確認、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報考人員需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10月21日至30日期間登錄北京會計網(www.kuaiji.com.cn),進入網上報名頁面,按照規(guī)定程序填寫提交《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信息表》(以下簡稱《初級信息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紙打印《初級信息表》,認真閱讀《誠信承諾》,如同意《誠信承諾》的內容,需本人簽名,并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在《初級信息表》上審核蓋章。

  3、持《初級信息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以上均為原件)和與自行上傳照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一張,于2010年11月4日至8日期間,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確認點(見附件2)辦理確認、繳費手續(xù)。

  4、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5月5日開始在北京會計網(www.kuaiji.com.cn)打印準考證,持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中級資格報名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

  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為自2006年起在北京地區(qū)成功報考過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首次報考人員”為自2006年起在北京地區(qū)未成功報考過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1、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0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期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xù)。

  2、首次報考人員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報考人員須于2010年10月15日至30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信息表》(以下簡稱《中級信息表》);

 ?。?)提交完成后,使用A4紙打印《中級信息表》,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后蓋章;

 ?。?)持《中級信息表》、本人身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和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以上均為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從(附件3)所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中選擇一處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港澳臺居民按有關文件要求還須提交相關材料原件。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24小時后,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xù)。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10年11月5日。

  3、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xù)的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5月10日至13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繼續(xù)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

  附件1: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ㄒ唬﹫猿衷瓌t,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ǘ┱J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ㄈ┞男袓徫宦氊?,熱愛本職工作;

 ?。ㄋ模┚邆鋾嫃臉I(yè)資格,持有北京市或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報考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三、報考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條件一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么髮W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ǘ┤〉么髮W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ㄈ┤〉秒p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ㄋ模┤〉么T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四、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具備上述條件一所列基本條件,可報考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注: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年底。

  附件2: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確認點

  附件3: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