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棗莊市會計職稱資格考試考前注意事項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 濟 法 基 礎 | 9:00—11:30 | 財 務 管 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 濟 法 |
考 生 須 知
01、考試前2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并核對考場座次表中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后在該表簽名處簽名,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于桌面左上角;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60分鐘內,考生不得交卷退場。
02、考生須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在考場指定的存放物品處,只準帶2B鉛筆、塑料橡皮、尺子、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和非立體式不帶漢字儲存功能的電子計算器(免套)進入考場和座位。
03、客觀試題必須按規(guī)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guī)定位置填涂;主觀試題必須用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規(guī)定區(qū)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04、考生發(fā)現試卷分發(fā)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折皺和污點等,可舉手詢問。
05、考生要保持考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荚囬_始后不許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禁止偷看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草稿紙等??紙鰞冉刮鼰?。
06、考生應當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
07、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卷,將試題、答題卡和草稿紙反扣在桌面上,經監(jiān)考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題、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08、考生因個人原因如坐錯座位、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填涂錯誤等造成成績差錯的,后果自負。
09、考生須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考試、查詢成績和領取合格證之用。
10、考生在考試期間違規(guī)、違紀的,按照《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違規(guī)違紀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棗莊市會計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