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稅款的追繳與退還
稅款的退還 |
稅務機關發(fā)現的:自發(fā)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 |
稅款的追征 | ①因稅務機關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②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 ③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在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規(guī)定期限的限制,無限期追征?!?/td> |
作者:正保會計網校學員 錫錫love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