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08年度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截止至2月24日
關于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07]8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即考五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
二、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6月20、21、22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6月20日 |
下午2∶00--4∶30 |
財務與會計 |
6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稅法(一) |
下午2∶00--4∶30 |
稅法(二) | |
6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稅收相關法律 |
下午2∶00--4∶30 |
稅務代理實務 |
三、報考條件按照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1999]4號)(見附件)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107號)規(guī)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除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外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埔陨蠈W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ㄒ唬榧訌娍己髷祿y計分析,為行業(yè)主管部門和廣大考生提供優(yōu)質服務,我市2008年資格考試全面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網址:http://222.134.66.38/webregister
請考生登陸淄博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222.134.66.38/webregister)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從即日起(2008年1月31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08年2月24日,現場確認截止日期為2008年2月29日。
請考生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由所在單位、部門中的組織人事部門集中統一到市人事局考試中心(市府東一街15號108房間,電話:3189234、3160170)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忌趫竺麜r,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同底版)。
四、《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考生務必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實行計算機網絡方式閱卷,請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簽字筆(黑色)、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除《稅收相關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fā)放、考后回收。
五、考生可直接在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考試前半個月。因為考生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下載準考證,所以,報名時一定要正確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
七、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fā)[2004]196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56元。
八、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在濟南、濰坊、濟寧設置考點。
九、考試指定用書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征訂?忌鷪竺麜r,請到國稅局、地稅局的征管部門辦理教材預定手續(xù)。此次教材征訂采取單科(本)征訂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購買。
各單位接通知后,要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按省里和市里的統一部署,嚴格報名條件,規(guī)范考務管理,確?荚嚬ぷ黜樌M行。
附件:
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ǘ┙洕、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ㄈ┙洕、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ㄋ模┇@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ㄎ澹┤〉媒洕、法學類博士學位。(六)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
。ㄆ撸┓墙洕、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八)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
二○○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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