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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CPA考試教材變化內容《經濟法》

來源: 編輯: 2006/06/01 14:51:03 字體:

  2006年《經濟法》考試教材新增考點:

  從2006年的考試大綱和教材來看,《經濟法》科目變動最大的就是《公司法》和《證券法》兩章,而這兩章本來就是考試的重中之重,這些內容的變動對今年考試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其他章節(jié)作了些微調。

  1.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知識》。2005年教材增加了判決和裁定的解釋和對比。在訴訟過程中經常出現(xiàn)判決和裁定,判決是指法院對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審理后對案件的實體問題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結論性判定。裁定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對有關訴訟程序的事項作出的判定。二者都是國家行使審判權,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結論性判定。這部分內容當年沒考,今年應注意。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變動不大。

  2.第二章《企業(yè)法》。2006年教材對一些詞句和段落進行了刪改,但基本上不涉及考試內容。

  3.第三章《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2005年教材有變化:一是依據《企業(yè)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業(yè)務辦理規(guī)則》調整了“企業(yè)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包括:①調整了變動產權登記的情形;②修改了申辦變動產權登記的程序;③調整注銷產權登記的情形;④修改了企業(yè)解散申辦注銷產權登記的程序;⑤修改了產權登記的年度檢查制度。二是依據《關于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增加了“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主要內容有:①轉讓制度,包括轉讓方式、轉讓結果的處理方式;②監(jiān)督管理,包括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yè)的國有產權轉讓、重大變化的處理方式、所出資企業(yè)決定其子企業(yè)的國有產權轉讓;③轉讓程序,包括企業(yè)決議的四個步驟:清產核資過程、產權轉讓公告期、轉讓成交、轉讓收入;④法律責任。其中第二點變化當年就考了。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無大的調整。

  4.第四章《公司法》。2006年教材變化最大的內容之一。本章內容幾乎全部是新內容,所以考生一定要全面復習。重點應掌握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關于公司的資本制度。包括公司注冊資本的概念、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期限、資本充實責任等內容。這些內容在原來的教材中也有,但規(guī)定大部分不同,如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原來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為10萬、30萬、50萬,而現(xiàn)在統(tǒng)一規(guī)定為3萬。今年考試這部分內容毫無疑問是重點,希望考生最后背熟,并有此基礎上加以理解。(2)關于公司的股東人數或發(fā)起人,也有變動。(3)關于公司類型。按新《公司法》,在公司類型中增加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今年的考試應該會有這方面的考點。(4)關于公司的組織制度。這是歷年考試的重點,幾乎每年都有綜合題出現(xiàn)。這部分內容與原來內容相比,其變化主要是一些細節(jié)性的規(guī)定,如有限責任公司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原來是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而現(xiàn)在規(guī)定是1/10.今年的考試,公司的組織制度仍然是考試的重點。(5)有許多原來《公司法》沒有規(guī)定的內容,如公司法人財產權與股東權利、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股東訴訟等。這些內容都很重要。

  總體上講,本章內容在出題上,應該是各種題型都有。而且,出題可能很靈活,不是光死記硬背就能做題的。希望考生復習時,首先要熟悉教材,該背的就要背,同時就要理解,并配合做練習幫助理解。

  5.第五章《外商投資企業(yè)法》。2005年教材依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yè)暫行規(guī)定》,增加了“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yè)”。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變動不大。

  6.第六章《企業(yè)破產法》。2005年教材對一些詞句和段落進行了調整。增加了清算組因履行清算職責對他人違約或者侵權引起的民事訴訟的處理。增加了在對債務人的投資權益停止追收后,清算組應當將該投資收益作為破產財產向債權人分配。2006年教材在一些詞句上有所變動,但不影響考試。

  7.第七章《證券法》。與第四章一樣,由于法律的修改,本章內容幾乎全部是新內容。一是證券發(fā)行的條件變化很大,原來的那種很細碎的條件規(guī)定取消了,代之于較為粗的規(guī)定。這部分內容一定要與《公司法》結合起來復習。二是證券發(fā)行的程序規(guī)定也更簡單。這部分內容應是今年考試的重點。三是公司的收購制度有些變化。有些內容變化不大,如禁止的交易行為,但也是考試的重點內容。

  8.第八章《合同法》總則。2005年教材修改了有關擔保的規(guī)定,對保證責任消滅后,保證人的責任認定作了局部調整。2006年的教材也作了局部的調整。這些調整對考試有影響:一是在合同訂立程序中加了“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倍窃诤贤瑩V?,根據新《公司法》的規(guī)定,作了調整。三是對最高額抵押權的實現(xiàn)問題,有不同規(guī)定。四是公司股份出質的內容,有所變化。這些變動的內容,在今年考試中會反映出來。

  9.第九章《合同法》分則。2005年教材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重寫了建設工程合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重寫了技術合同的內容。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基本未變。

  10.第十章《外匯管理法律制度》。根據國家新的外匯管理制度,2006年本章教材內容作了較大的調整。主要有:(1)特別提款權的解釋;(2)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管理的規(guī)定;(3)居民個人因私兌換外匯的標準有變動;(4)境內機構向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5)匯率形成機制。

  11.第十一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變動不大。

  12.第十二章《票據法》。2005年教材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決定對《票據法》

  的修改內容,刪去了原《票據法》第七十五條的規(guī)定,擴大了本票出票的范圍。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變動不大。

  13.第十三章《知識產權法》。2005年教材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增加了多處法律責任的新規(guī)定,包括對侵犯著作權、專利權和注冊商標使用權的司法解釋和違法活動的處理。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變動不大。

  14.第十四章《會計法》。2006年教材本章內容基本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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