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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APP申報問題匯總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張美好 2019/08/15 15:14:05  字體:

個人所得稅APP申報遇到問題看這里,幫你解決個人所得稅APP申報問題,由最有權(quán)威性的國稅總局解答,相信所有問題都是迎刃而解的。

 申 報 

(一)納稅人在APP/WEB端采集專項附加扣除并指定扣繳義務人后,扣繳義務人那邊下載不了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遠程端(APP/WEB端)采集完畢后,扣繳客戶端需要過三天才能下載到該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二)居民個人有哪些渠道可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有四個渠道:

1. 自行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

2. 自行在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填報;

3. 自行到辦稅服務廳報送給稅務機關(guān);

4. 提交給扣繳單位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扣繳客戶端軟件報送。

(三)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

答:目前,居民個人可以通過以下四個渠道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 自行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

2. 自行在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填報;

3. 自行到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填報;

4. 提交給扣繳單位在扣繳客戶端軟件填報。

通過前三個任一渠道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納稅人提交的第三天后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需再向扣繳單位另行填報。

(四)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并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扣繳義務人作預扣預繳申報后是否可以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納稅人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關(guān)信息填報錯誤或者年度內(nèi)發(fā)生變更的,無論扣繳義務人是否已經(jīng)辦理過扣繳申報,均可通過APP進行修改。

(五)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贍養(yǎng)老人信息,兄弟姐妹三人均攤每人扣除666元,但是操作中選擇被贍養(yǎng)人父親,扣除額度333報送了一次,選擇被贍養(yǎng)人母親,扣除額度333報送了一次,已經(jīng)提交了,這樣的報送方式是否有問題?

答:這樣報送不正確。納稅人可扣除的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金額不以被贍養(yǎng)人的個數(shù)倍增,因此,上述例子中子女選擇的填報老人扣除金額都應為666元。若已提交,請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中的“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查詢回相關(guān)的贍養(yǎng)老人填報記錄進行修改。

(六)“個人所得稅”APP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中的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如何選擇?“是、否”代表什么含義?

答:首先判斷是否屬于“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的情況,若不屬于,則扣除比例選項選擇“否”;若屬于,且婚后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的,則扣除比例也應選擇“否”;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則扣除比例選擇“是”。

(七)“個人所得稅”APP中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贍養(yǎng)老人的分攤方式已經(jīng)在單位扣繳申報后是否還能修改?

答:由于目前“個人所得稅”APP在推廣階段,考慮到納稅人容易操作錯誤,為方便納稅人,“個人所得稅”APP與扣繳客戶端暫時都可以修改贍養(yǎng)老人分攤方式及金額,但建議納稅人不要頻繁修改。

(八)“個人所得稅”APP中贍養(yǎng)老人的扣除有效期起止時間是否可以修改?

答:贍養(yǎng)老人的扣除有效期起止時間不可修改,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有效期由老人出生年月決定,扣除時間為被贍養(yǎng)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yǎng)義務終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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