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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新申報表、納稅申報期限調(diào)整過渡期有哪些過渡措施?
【答案】
2020年12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是使用新申報表、納稅期限調(diào)整的過渡期。過渡措施如下:原2020年按月申報的納稅人,2020年12月申報期申報2020年11月屬期的稅款;2021年1月申報期申報2020年12月屬期的稅款;2021年1月申報期結(jié)束后,統(tǒng)一調(diào)整為按季申報,2021年2月、3月不再申報,2021年4月申報期申報2021年1季度屬期的稅款。原2020年按半年申報的納稅人,2021年1月申報期申報2020年下半年屬期的稅款,1月申報期結(jié)束后,統(tǒng)一調(diào)整為按季申報,2021年4月申報期申報2021年1季度屬期的稅款。原2020年按季申報的納稅人申報期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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