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短期借款應該如何記賬?
答:
(1)短期借款是指企業(yè)為補充生產(chǎn)經(jīng)營周轉而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內的各種款項。企業(yè)應設置“短期借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償還情況。企業(yè)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借款,在“長期借款”科目核算。
(2)本科目應當按照借款種類、貸款人和幣種進行明細核算。
(3)短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yè)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②企業(yè)歸還借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③資產(chǎn)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的金額,借記“財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歸還的各種借款。
例:甲公司向銀行借入半年期借款100萬,則:
借:銀行存款100萬
貸:短期借款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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