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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8號),11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中,增設“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免稅額”、“小微企業(yè)免稅額”、“未達起征點免稅額”等欄次。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附件3、4內容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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