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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份基金從業(yè)資格預約考報名入口于3月6日24點關閉,3月23日至3月28日打印準考證。3月28日在20個城市舉行考試。每科報名費用為65元??稍趫竺Y束前退考。
基金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報名須知
一、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哈爾濱、沈陽、濟南、鄭州、杭州、武漢、長沙、寧波、福州、西安、重慶、成都、廈門、??诘?0個城市舉行??忌蛇x擇以上任何一個城市進行考試。
二、報名開通時間及繳費方式
第一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日期從2020年1月13日10:00開始,至2020年3月6日24:00結束。
基金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費可通過網絡在線支付。
三、考試日期
第一次預約式考試日期:2020年3月28日(星期六)
四、準考證打印時限
第一次預約式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20年3月23日10:00——2020年3月28日24:00關閉!
五、報名方式
個人報名:
任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以個人形式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在以下報名時間內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官網()提供的報名鏈接進行報名,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10080)按照要求報名。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過其他網站進行報名。
集體報名:
(1)報名人數大于2人(含2人)的法人單位,可注冊集體賬號,由集體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生注冊、為考生報名、付款等環(huán)節(jié)。
(2)對于報名人數眾多的集體單位,可以通知考生在報名網站以個人方式報名,然后將考生的登錄帳號及登錄密碼等個人信息上報給集體單位,由集體單位將賬號遷入集體帳戶內,統(tǒng)一管理即可。
報名時間:
第一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日期從2020年1月13日10:00開始,至2020年3月6日24:00結束。
基金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費可通過網絡在線支付。
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注:如在證券、期貨統(tǒng)考和證券預約考試中因違紀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間,無法報考基金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
六、報考賬號說明
1.為方便廣大考生報名,考生可憑個人證件號碼(大陸居民可憑居民身份證號碼;香港、澳門居民可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
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可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號碼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其他地區(qū)居民可憑本國護照號碼等)登陸報名網站。
2.個人上網報名時填寫或請他人代為填寫的信息必須準確、真實、有效,以免影響參考。
3.歷史考生使用原賬號“報考賬號和密碼”或“證件號碼和密碼”登錄網站、報考科目、查詢賬務和打印準考證。新注冊考生使用“用戶名和密碼”或“證件號碼和密碼”登錄網站、報考科目、查詢賬務和打印準考證。設定密碼長度最小不少于8個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寫、數字,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密碼。
4.考生如忘記密碼,可以至報名網站首頁,按照頁面提示重置密碼。
5.如有疑問請點擊報名網頁右側的“在線咨詢”詢問,或撥打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
七、在線繳費須知
通過在線繳費,每科考試報名費為人民幣65元。
請記錄您在線支付時的訂單號(該訂單號是您選擇在線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詢。
基金預約式考試報考成功后機位將保留120分鐘,請在120分鐘內完成支付操作。規(guī)定時間未支付成功,機位將不做保留,請考生重新報名。
八、信息修改
一、考生的科目和報考區(qū)域在報考截止日之前都可進行修改。
二、 考生通過郵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無效。
三、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出生日期及所填寫的注冊信息將用于考試入場身份核對,以及成績合格證上信息顯示,請您務必謹慎填寫。如填寫錯誤,將無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請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咨詢。
1.準考證開放前:如符合可受理條件,請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咨詢
(準考證開放前信息修改登記截止時間,請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咨詢)
1.1如需修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提交相關資料,核對無誤后,受理。
2.2只修改證件號,其它信息均不修改,提交相關資料,核對無誤后,受理。
3.3同時修改證件號與姓名,不予受理,請重新注冊賬號。
2.準考證打印開放后且考試前,考生請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咨詢,備案
2.1姓名、性別有誤,證件號無誤,提交相關資料,核對無誤后,備案。
2.2證件號有誤,證件號碼差別(4位及4位以下)提交相關資料,核對無誤后,備案。證件號差別(5位及5位以上)不予受理且不予入場。
2.3同時證件號與姓名有誤,不予受理且不予入場。
九、發(fā)票申請
個人:
1.需要發(fā)票的個人,須在報名截止日之前,登錄報名網站申請。 2019年6月30日前參加考試的,機打發(fā)票將于考后4個月內開具完畢,并統(tǒng)一安排郵寄;2019年7月1日后參加考試的,電子發(fā)票將于考后3個月內發(fā)至考生填寫的接收郵箱。
2.報名截止日之前未申請過發(fā)票的個人,須在本年度內,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服務,進行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考生補開發(fā)票的申請。(例如:2019年報考,最晚申請補開發(fā)票的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起,將不再受理補開發(fā)票的申請。)2019年6月30日前參加考試的,補申請的機打發(fā)票將于申請日后4個月內開具完畢,并安排郵寄;2019年7月1日后參加考試的,補申請的電子發(fā)票將于申請日后3個月內發(fā)至考生提供的接收郵箱。
3.考試報名截止日之前已經申請過發(fā)票的考生,考后3個月以上仍未收到發(fā)票的,可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服務,進行咨詢。2019年6月30日前參加考試的,如機打發(fā)票已寄出,且查收狀態(tài)為已簽收的,不得再次申請補寄。
4.歸屬集體帳戶的考生,發(fā)票以集體帳戶發(fā)票信息為準,個人賬戶不再開具發(fā)票。
5.發(fā)票一經開具,不得更改、退換,請考生慎重填寫抬頭、發(fā)票接收郵箱等重要信息。
集體:
以集體方式報名的單位,不需要申請發(fā)票。考試結束后將為集體報名單位統(tǒng)一郵寄發(fā)票;2020年3月28日后參加考試的,將為集體報名單位統(tǒng)一開具電子發(fā)票后發(fā)至接收郵箱。所以請集體考生在填寫集體信息時一定要填寫真實有效的集體名稱(即發(fā)票抬頭)、電子信箱等重要信息。
十、退費流程
考生申請退費流程:
登錄基金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報名網站—>自行確認不需參考科目—>刪除已繳費考試科目—>等待退款
已成功報考的考生(報考科目顯示“已繳費”),可在考試報名結束前申請退費,費用將在刪除科目后原路退回原繳費所持的銀行卡,超過所規(guī)定的退費時限的,其報名費不予退還。
在線支付退款將退還至原付款時使用的銀行卡。根據商業(yè)銀行相關規(guī)定,退費可能會產生手續(xù)費,相關手續(xù)費由考生承擔。
十一、成績復核
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復核服務,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予受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成績復核僅限于檢查、核加各類題目的正確率、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以及登錄是否有誤,成績復核后的成績?yōu)樽罱K成績,不得再次復核。申請辦法如下:
1.考生登陸;
2.詳細填寫申請信息
3.在線支付服務費用(由考務公司收取20元)
4.致電021-61651128轉客戶人工服務(信息核實),確認已經繳費
5.考務公司在10個工作日內用掛號信方式寄出成績復核單
十二、違紀處理辦法
1.【不符合報名條件處理】參加考試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參加考試的,協(xié)會一年內不受理其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申請;已經參加考試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2.【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經監(jiān)考人員提醒后不改正的,該科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并在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3)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
(4)未經考場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5)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的;
(6)其他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
3.【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該科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并在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身份證件的;
(2)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3)抄襲或協(xié)助他人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
(4)使用或試圖使用通訊、存儲、攝錄等電子設備的;
(5)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
(6)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4.【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參加考試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科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協(xié)會酌情給予其三至五年不得報名參加考試的處罰;
(1)教唆或組織團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蓄意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的;
(4)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其行為如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5.【基金從業(yè)人員違規(guī)行為處理】基金從業(yè)人員存在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協(xié)會可依據《基金法》等相關的規(guī)定,暫?;蛉∠鋸臉I(yè)資格。
6.【其他違規(guī)行為處理】對個別惡意操縱、組織考生集體舞弊并從中牟利的培訓機構及相關人員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規(guī),依法提交相關司法機關追究其行政、刑事責任,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民事責任的權利。
十三、關于違紀申訴
根據《基金從業(yè)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協(xié)會對參加考試人員做出處分決定的,應告知其所受的處分結果、所依據的事實和相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人員對其所受的處分有異議的,可以自受到處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協(xié)會提出異議,協(xié)會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十四、免責條款
1.考生填報個人信息時應仔細核對后提交,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因本人填報信息有誤所導致的任何結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生報考期間,應及時登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網站查詢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其結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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