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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家機關2015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7月至9月進行

來源: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編輯: 2015/03/12 09:31:15 字體:

  內(nèi)容提要:中央國家機關2015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7月至9月進行,申報人請于7月1日至10日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wǎng)”(www.ggj.gov.cn/kjw),進入申報系統(tǒng),在線填寫、提交《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人請于7月22日至24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或13時至16時30分)攜帶申報材料到北京國誼賓館(西城區(qū)文興東街1號)北樓一層東側101室參加現(xiàn)場審核,逾期不予受理。委托他人參加現(xiàn)場審核的,受托人須同時持委托人身份證原件。高評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后,安排申報人員在9月中下旬進行答辯,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中央國家機關2015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7月至9月進行

關于開展2015年度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國管高評委〔2015〕1號

中央國家機關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關于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規(guī)定,定于2015年7月至9月開展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的范圍和對象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的評審范圍為國管局所屬單位會計人員,同時接受中央國家機關和在京中央企業(yè)不具備評審條件的單位會計人員的委托評審。

高評委不接受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或參公管理的會計人員委托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按規(guī)定每年參加繼續(xù)教育培訓。

2.持有2012年至2014年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學歷(學位)及資歷條件。

申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2年以上(“以上”均含本數(shù),下同),或者取得相關中級職稱(指審計師、經(jīng)濟師、統(tǒng)計師或會計專業(yè)講師,下同)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4年以上。

2.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并從事財務會計工作4年以上,或者取得相關中級職稱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6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相關中級職稱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7年以上。

4.取得會計師職稱后,獲得本科學歷或者碩士學位并從事財務會計工作3年以上,或者獲得博士學位并從事財務會計工作2年以上,同時累計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5.取得其他中級職稱(除會計師和相關中級職稱外,下同)滿10年,具有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6.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1970年至1976年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即工農(nóng)兵學員的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滿8年或者取得相關中級職稱滿10年,從事財務會計工作15年以上。

7.獲得專科學歷滿10年,取得會計師職稱滿8年或者取得相關中級職稱滿10年,從事財務會計工作20年以上。

8.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專科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滿20年,取得其他中級資格滿10年,并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三)外語條件。

取得2000年以后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書或成績(60分以上),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外語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

2.獲得博士學位。

3.近3年內(nèi)(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下同)參加TOEFL iBT考試,成績達到100分以上,或參加IELTS考試,成績達到7分以上。

4.近3年內(nèi)參加中國國際化人才外語考試(BFT),取得高級(A級)合格證書。

5.年滿50周歲并長期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應提供所在單位人事檔案部門蓋章的從事財務會計工作不低于20年的工作證明,下同)。

(四)計算機能力條件。

參加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者北京市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取得4個模塊合格證書,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碩士學位,取得1個模塊合格證書。

2.獲得博士學位。

3.獲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或者相關專業(yè)(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教育、軟件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wǎng)絡)大專以上學歷。

4.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程序員(2003年以前為初級程序員)以上級別的資格證書。

5.年滿50周歲并長期從事財務會計工作。

上述有關學歷和學位的要求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和學位。申報人的年齡、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學歷、資歷、會計工作年限時間計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制止各地自行評定經(jīng)濟、統(tǒng)計、會計、審計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通知》(人辦職〔1993〕3號)及相關文件的要求,1993年5月25日后各地、各單位(含部隊、武警)自行進行的經(jīng)濟、統(tǒng)計、會計、審計專業(yè)資格評審評定的中級職稱一律無效,不得以此計算資歷年限。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請于7月1日至10日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wǎng)”(www.ggj.gov.cn/kjw),進入申報系統(tǒng),在線填寫、提交《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上傳申報論文的電子文檔(統(tǒng)一為1個“*.doc”格式文檔)并同時將該論文電子文檔發(fā)送至gkps2012@sina.com,電子郵件主題與附件名稱格式均為“報名序號+姓名+申報論文標題”,兩份電子文檔須與現(xiàn)場審核時提交的論文一致。論文一經(jīng)提交不可修改。

(二)申報信息提交成功后,用A4紙單面打印3份申報表(樣表無效)。申報表經(jīng)申報人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并在申報表第八欄用藍黑或黑色的鋼筆、簽字筆簽名后,由申報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工作單位、本單位一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分別在申報表第九、十、十一欄加蓋公章,并由申報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貼照片處和申請表右側加蓋騎縫章。如申報人工作單位為一級主管單位,第十、十一欄可分別由申報人所在部門和該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

(三)申報人請于7月22日至24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或13時至16時30分)攜帶申報材料到北京國誼賓館(西城區(qū)文興東街1號)北樓一層東側101室參加現(xiàn)場審核,逾期不予受理。委托他人參加現(xiàn)場審核的,受托人須同時持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四)高評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后,安排申報人員在9月中下旬進行答辯,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有效。

(二)材料的種類及份數(shù)。

1.申報表原件3份(三個公章、兩個騎縫章齊全)。

2.申報論文1篇(如論文已經(jīng)發(fā)表,須同時提供其公開發(fā)表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

3.申報表中“主要獲獎情況”、“主要發(fā)表論文、論(譯)著情況”欄填寫內(nèi)容相對應的資料(申報人業(yè)績成果須與業(yè)務工作相關,擔任現(xiàn)職稱且2009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并按順序裝訂整齊。集體榮譽可提供證書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材料2、3中公開發(fā)表資料為期刊、著作的,其復印件須包括封面、版權頁、目錄。

4.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2、3、4中原件經(jīng)審核后當場退還。

5.除申報表所貼照片外,另附近期同底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背面寫清姓名,為避免丟失或污損,建議裝入小塑料袋)。

(三)材料裝訂要求。

評審材料每人兩袋,將以上5項材料按順序分別裝入兩個牛皮紙材料袋中,其中材料1、2、3裝入第一袋,材料4、5裝入第二袋。封面分別粘貼從申報系統(tǒng)中打印的“申報材料目錄表(一)”和“申報材料目錄表(二)”,并如實填寫。

(四)論文要求。

1.論文應為申報人獨立撰寫(與他人合作發(fā)表的文章不能作為申報論文),不存在嚴重學術不端問題,否則取消申報人答辯資格。

2.論文應為工作研究類論文,論點正確,論據(jù)充分,對本專業(yè)的理論問題和發(fā)展趨勢有獨到見解,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可以是在有關報刊上發(fā)表過的,可以是基于申報人獨立發(fā)表過的文章進行適當修改的(按已發(fā)表文章填寫申報表,并在論文封面和申報表備注欄說明),也可以是為申報職稱專門撰寫。

3.論文應緊密結合申報人擔任現(xiàn)職稱以來所從事的會計管理工作及專業(yè)特點,有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觀點。論文應避免題目過大,或泛泛而談。

4.下列材料不得作為申報論文:宣傳報道稿件、會議發(fā)言稿、會議簡報、資料介紹、考察報告、項目報告、教材、畢業(yè)論文、在校期間發(fā)表的論文、經(jīng)濟技術類報告、譯文、工作計劃、章程、辦法以及事務性、操作性的具體工作方案等。

5.編寫要求。

(1)論文中引用的文字、數(shù)據(jù)應采取加注方式,并在參考文獻目錄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稱、出處、頁碼、日期。

(2)論文中引用的表格應在表格下面注釋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3)申報論文須用A4紙單面打印、裝訂,并按照編寫格式中的項目順序裝訂。

(4)論文摘要字數(shù)要在200字至300字之間,正文字數(shù)在3000字至5000字左右。

6.編寫格式。

(1)封面(包括論文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課題的專業(yè)方向。如論文已經(jīng)發(fā)表,應在封面題目正下方括號注明論文發(fā)表的雜志、期刊或專著的名稱、期次(或日期)、頁碼,更換標題的應同時注明原標題)

(2)目錄

(3)摘要

(4)緒論(說明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

(5)論文主體

(6)結論及建議

(7)參考文獻目錄

(8)封底(可用A4白紙)

國管局高評委
2015年3月4日

(咨詢電話:010-63096439,010-883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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