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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3年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通知公布,2023年安徽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時間為8月4日8:00-8月24日24:00,申報人員完成網上申報后,應于8月31日前提交《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以及相關證書、論文論著原件。2023年安徽高會考試合格人員可申報本次評審。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正高級和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為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加強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正高級和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8月4日8:00-8月24日24:00。
二、申報網址
。
三、評審標準
按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會計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9〕16號)執(zhí)行。
四、申報范圍
(一)在皖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含中央駐皖單位,不含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上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會計專業(yè)技術人才。
(二)在皖就業(yè)的港澳臺會計專業(yè)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我省頒發(fā)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外籍會計專業(yè)技術人才。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含返聘在崗)不得申報。
五、申報材料
(一)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2021年、2022年或2023年度)(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人員需提供);
(二)《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聘書或聘任文件;
(四)2019-2023年度繼續(xù)教育(業(yè)績庫中點擊“提取”,再導入申報系統(tǒng));
(五)近5年(2018-2022年)存入個人檔案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年度考核時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證明;
(六)任現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的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其他相關資格證書等;
(七)任現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的專業(yè)技術業(yè)務工作總結1份(以近5年為主,5000字以內,需經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八)任現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的學術成果(以近5年為主,財務分析報告、管理建議書或經濟分析報告,需寫明報告價值,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九)任現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的工作業(yè)績、成果證明材料(以近5年為主,制度辦法等業(yè)績成果證明材料應由單位說明,證明由本人制定;多人共同完成的項目,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承擔工作及發(fā)揮作用的相關證明材料);
(十)《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1,本人簽字);
(十一)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附件2,由所在地人社部門或省直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蓋章);
(十二)《單位公示證明》(附件3)及相關公示材料(公示件原件和公示截圖);
(十三)單位推薦意見書(2000字以內,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十四)申報人員所在核算主體單位相關情況簡表(附件4)。
上述材料中,第1項由申報人在系統(tǒng)中上傳;第2項由申報人在系統(tǒng)中導出打印,線下逐級蓋章;第3項至第11項由申報人在系統(tǒng)中錄入或導入上傳;第12項至第14項由用人單位審核時上傳系統(tǒng)(以上材料具體操作見相應操作手冊)。
六、用人單位初審
(一)材料審核。用人單位應對申報人申報的材料、證件進行逐項核實,查驗是否真實、齊全、規(guī)范,簽署審核意見,按要求蓋章。
(二)公示。用人單位審查后將申報人基本情況、評審材料、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報送。
(三)單位評價。用人單位應對申報人任期以來的職業(yè)道德、工作表現、專業(yè)業(yè)績、學術成果等情況進行全面、客觀、準確地評價,并在確認完全符合評審條件后為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書。
七、申報準備
2023年正高級和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及網上評審的方式。申報人進行網上申報前,需完成“信息采集”。(登錄“安徽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在“服務直通車”板塊,點擊“會計管理-會計管理服務平臺-信息采集”進行信息采集)。同時,將相關材料錄入業(yè)績庫并提交,經單位進行審核,進行職稱申報時,導入業(yè)績庫數據。
八、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和審核
1.個人申報
(1)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點擊“資訊中心”下方“專題專欄”中的“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入該系統(tǒng)首頁,選擇“職稱申報”,跳轉至登錄頁面,選擇“個人登錄”下方“安徽政務服務網”,輸入相應賬號、密碼、驗證碼進行登錄。
(2)申報人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系統(tǒng)提示,逐項填寫信息,掃描上傳或從業(yè)績庫導入數據,提交至單位審核。
(3)申報的工作業(yè)績、學術成果、工作總結、榮譽表彰等材料,必須是申報人取得現任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來,重點是近5年來的情況,內容需與會計工作有關;網上申報時請按重要性排序填報,業(yè)績材料應分類歸集,課題研究類需上傳結項材料;上傳的材料原則上要為原件掃描,如只能提供復印件,須標注原件復印,并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后掃描上傳。
2.單位審核推薦
單位在線審核申報人材料,并上傳公示證明及公示材料、推薦意見書、所在核算主體單位相關情況簡表等材料。
3.部門逐級審核
(1)縣區(qū)屬單位:縣區(qū)屬單位→縣財政部門→縣人社部門→市財政部門→市人社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逐級審核。
(2)市屬單位:市屬單位→市財政部門→市人社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逐級審核。
上述單位,市財政部門請于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審核,市人社部門請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審核,并導出委托評審函打印蓋章后上傳系統(tǒng)(委托評審函中含本市所有申報人員)。
(3)省屬事業(yè)單位:省屬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手動選擇)→評委會組建單位逐級審核。
(4)省屬企業(yè):省屬企業(yè)→集團公司(手動選擇)→評委會組建單位逐級審核。
上述單位,省直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請于2023年9月5日前完成審核,并導出委托評審函打印蓋章后上傳系統(tǒng)(委托評審函中含本部門或本集團公司所有申報人員)。
(5)中央或外省駐皖單位→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
上述單位,中央或外省駐皖單位請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審核,并導出委托評審函,由其上一級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審核蓋章,經省人社廳(專技處)審核蓋章后上傳系統(tǒng)(委托評審函中含本單位所有申報人員)。
省直事業(yè)單位人事代理人員或編外聘用人員,經用人單位初審后,由人事代理機構或用人單位,向當地財政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申報。無主管部門的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及新業(yè)態(tài)專業(yè)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申報。
4.網上繳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5〕72號文件,正高級和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費標準為300元/人,申報人員登錄系統(tǒng),在“職稱申報”頁面,查看當前申報情況,若顯示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通過,即可點擊“繳費”按鈕進行線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方可進行評審。
(二)提交紙質材料。
申報人員完成網上申報后,應于8月31日前提交《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以及相關證書、論文論著原件。
1.省屬事業(yè)單位的,報送至所屬省級主管部門(人事管理部門),其中人事代理人員或編外聘用人員,報送至申報受理部門。
2.省屬企業(yè)的,報送至所屬集團公司(人事管理部門)。
3.中直和外省駐皖單位的,報送至省財政廳(會計處)(需攜帶省人社廳蓋章的委托評審函)。
4.上述以外單位的,按屬地原則,報送至所在市財政局(會計科)。
(三)匯總報送。
各匯總報送單位請審核后將申報人《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每人一式3份)及相關證書、論文論著原件,報至省財政廳(會計處)審核(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其中: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報送時間為:9月1日—9月10日。申報副高級會計師資格報送時間為:中央和外省駐皖單位,省直主管部門、集團公司9月1日—9月10日,各市財政局9月11日—9月20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九、注意事項
(一)關于任職、聘任、業(yè)績成果論著、考核等年限的計算。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計算。本次申報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及聘任年限計算至2023年12月31日。工作業(yè)績與成果、論文著作等申報材料認定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xù)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當年度任職年限,其他任職年限累計計算;2022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本次不得申報。
(二)關于論文論著上傳格式。按系統(tǒng)提示格式掃描上傳。其中:上傳論文論著要包括封面、刊頁號、目錄、正文,每篇論文(論著)一個文檔,上傳出版版本(可編輯pdf或docx格式),必須與出版刊物原文相同,如有不同,一經發(fā)現取消參評資格。其中: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人員選擇3篇最具代表性的論文(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或1篇論著作為代表作,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人員選擇1篇最具代表性的論文或論著作為代表作。
(三)關于繼續(xù)教育。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19〕26號)、《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號)規(guī)定,完成繼續(xù)教育任務。在申報職稱的最近一個任職周期內,年度繼續(xù)教育平均達到規(guī)定要求即可(其中公需科目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但不得在一個年度內突擊完成任務。
(四)關于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評審。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須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推薦工作。此類單位人員申報時,用人單位在系統(tǒng)中統(tǒng)一設置本單位崗位核準信息,申報人按要求上傳《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五)關于審核職責。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重視職稱評審政策宣傳,全面掌握評審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從嚴審核申報材料,認真落實報送流程。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逐級由審核人在相關資料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關于誠信承諾。申報人必須簽署《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承諾提交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網上填報信息)真實可信。對違背誠信承諾、實行學術造假、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及通過弄虛作假、學術造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取得職稱的,以及履行審核把關職責不力的,將依照皖人社發(fā)〔2018〕5號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七)關于答辯安排。符合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條件的申報人員,需參加評委會組織的面試答辯,具體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關于全國高端會計人才職稱認定。我省范圍內經財政部組織的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學員,如需本年度認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的,可按照本通知“五、申報材料”相關要求,準備材料(除去3、4、8、9項)、網上提交,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直接報送至省財政廳(會計處)。
(九)關于破格申報。先報省財政廳初審受理后,經省人社廳審核,填寫《破格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5)。
(十)關于操作手冊。個人用戶、用人單位及管理部門操作手冊可在平臺下載。
附件:
1.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2.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3.單位公示證明
4.申報人員所在核算主體單位相關情況簡表
5.破格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審批表
6.聯系單位及電話
安徽省財政廳
2023年7月31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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