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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2023年高會報名簡章公布,具體如下: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和中央、省屬駐梅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19〕39號)及《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號)有關規(guī)定,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分別于2023年5月(初、高級)、9月(中級)舉行。現將我市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具備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轉換工作崗位后申請轉系列評審的人員。
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財政稅收類)、統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
(五)本通知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其中:報考初、高級資格的,其學歷或學位應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報考中級資格的,其學歷或學位應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
(六)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請各考生登錄進行下載。
四、考試時間
(一)初級資格考試。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舉行,共10個批次?!冻跫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中級資格考試。2023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共3個批次。《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6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三)高級資格考試。2023年5月13日舉行,《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10分鐘。
上述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財政部進行調整,將另行通知。
五、報名安排
(一)報名組織。我市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各縣(市、區(qū))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所有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信息采集。根據《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粵財會〔2019〕8號)規(guī)定,屬于信息采集對象的報考人員(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報名前應先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三)報名時間。實行網上報名繳費、考后資格復核。報名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
1.初、高級報名時間。2023年2月15日至28日,考試報名統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中級報名時間。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考試報名統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四)報名程序
1.用戶注冊。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用戶注冊,注冊后按照報考系統提示完成支付寶實名認證與微信綁定。
2.信息填報。報考人員點擊個人主頁的“網上報名”菜單進入網上報名首頁,查看必讀事項及公告。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報名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guī)定要求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后方為報名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及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報名確認及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將不能在網上自行修改。
六、考務日程
(一)初、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3年1月15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23年度初、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并抄送市會計考辦。
2.2023年2月15日至28日,組織開展我市初、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3.2023年5月5日至12日,組織初、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5月13日組織高級資格考試。
5.2023年6月16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初級資格考試成績;6月30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成績。
6.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各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初、高級資格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市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二)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3年4月20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23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并抄送市會計考辦。
2.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組織開展我市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3.2023年9月1日至8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5.2023年10月31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成績。
6.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各考試管理機構完成中級資格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市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七、收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和《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fā)改規(guī)〔2019〕3號)有關規(guī)定,我省會計資格考試各科目收費標準如下:
(一)《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財務管理》《經濟法》科目。考試費55元/科,考務費6元/科,合計61元/科。
(二)《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費75元/科,考務費6元/科,合計81元/科。
(三)《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荚囐M75元/科,考務費15元/科,合計90元/科。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市會考辦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確保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2023年11月30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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