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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慶高級經(jīng)濟師核心考點:國債的性質(zhì)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 編輯: 2016/02/24 09:38:46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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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的性質(zhì)

(1)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是政府為了彌補財力的不足或為了調(diào)度社會資金,在運用稅收手段以無法滿足籌資需要或不宜增加稅收時,通過信用方式籌集的補充性財政收入。依據(jù)信用原則,國債到期不僅要還本,而且要支付利息,因而國債具有有償性,與稅收的無償性有著明顯的區(qū)別。

(2)國債是一個特殊的債務范疇。一般的私債須以財產(chǎn)或收益為擔保或抵押,而國債則不同,政府一般以其信譽作為國債的擔保,因為國債是以政府的稅收收入作為償還的物質(zhì)基礎,所以是有保證的。由于國債風險很小,償還有保證,通常被稱為“金邊債券”。

(3)國債是一種虛擬的借貸資本

國債體現(xiàn)了債權人(國債認購者)與債務人(政府)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4)國債是一種“延期的稅收”

國債的發(fā)行,是政府運用信用方式將一部分已作分配、并已有歸宿的國民收入集中起來;國債資金的運用,是政府將集中起來的資金,通過財政支出的形式進行再分配;而國債的還本付息,則主要是由國家的經(jīng)常收入——稅收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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