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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試題:回避制度(4.25)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4/25 15:31:16 字體: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多選題

  北京的李先生和南京的蔡女士因合同糾紛達成仲裁協(xié)議。雙方依法選定了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審理此案。根據(jù)仲裁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的有( )。

A.仲裁員A是當事人李先生的近親屬

B.仲裁員B私自接受當事人蔡女士請客送禮

C.仲裁員C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D.仲裁員A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

  以上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從論壇里整理的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的初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拉開了序幕,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已開始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招生。正保會計網(wǎng)校祝所有學員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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