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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仲裁委員會(2.29)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2/29 11:44:27 字體: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多選題

上海市的張某與甲公司(注冊地為廣州市)于2010年4月1日在北京市簽訂了1年期的勞動合同。4月10日,張某被甲公司派往深圳市負責銷售工作。張某與甲公司出現(xiàn)勞動爭議,擬申請勞動仲裁。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張某可以選擇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 )。

A、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B、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C、廣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D、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以上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從論壇里整理的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的初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拉開了序幕,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已開始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招生。正保會計網(wǎng)校祝所有學員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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