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練習題]乙可以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h1>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小懶啊 2020/07/29 09:50:18 字體:

[練習題]經濟法基礎 ▍單選題

甲、乙雙方于2016年1月1日簽訂100萬元借款合同,雙方約定借款1年到期還錢,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甲未還錢且對乙避而不見,2017年11月30日乙于同學聚會中與甲相遇,并進行催討,甲拒絕清償,則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A.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B.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C.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D.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或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導致訴訟時效中斷,3年的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備考沖刺,練習題對于大家來說是很重要的,做題可以幫助大家鞏固已學,也可以查漏補缺。網校準備免費題目供大家練習,一起來看看吧>>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