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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應交各種稅金為:增值稅350萬元,消費稅15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5萬元,車輛購置稅10萬元,耕地占用稅5萬元,所得稅15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該公司當期“應交稅費”科目余額為(?。┤f元。
車輛購置稅與耕地占用稅不需計提,不在“應交稅費”中核算,因此“應交稅費”科目余額=350+150+35+150=6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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