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1月1日至20日
摘要:甘肅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1月1日至20日,考生自行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會計行業(yè)管理網(http://www.acc.gov.cn/)”進行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2015年11月1日至25日,逾期不予審查確認。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財會﹝2015﹞17 號
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辦),省級主管廳(局),駐甘有關單位:
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16年5月舉行。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考試大綱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二、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5.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
(二)報名辦法
1.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工作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會計行業(yè)管理網(http://www.acc.gov.cn/)”進行報名,并打印報考人員信息表,由本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3.我省實行“現(xiàn)場確認”的辦法進行考試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網報注冊后,持報考人員信息表、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到當地會計考試辦公室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交費(蘭州市報考人員現(xiàn)場確認后自行網上交費)。
4.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及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日至20日,系統(tǒng)關閉后終止報名(無補報時間);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2015年11月1日至25日,逾期不予審查確認。
(三)資格審查
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在上報省會計考試辦公室前,人事(職改)部門要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匯總審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要予以糾正。
三、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2016年5月14日—17舉行,共8個批次。初級會計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得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二)考務日程
1.2015年11月27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完成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并及時上報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2.2016年3月20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上報初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場設置、考試安排及考試所需全部設備準備情況,省會計考辦將適時安排督促檢查。
3.2016年4月10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qū)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16年4月20日-30日,省會計考辦、山大歐瑪公司及各市(州)會計考辦聯(lián)合進行無紙化考試網絡環(huán)境測試。
5.2016年5月10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報省會計考辦。
6.2016年5月14日—17日,組織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7.2016年6月8日前,省會計考辦下發(fā)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甘肅會計網”公布。
四、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各市(州)會計考辦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二)各市(州)會計考辦應于開考前5日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及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三)各市(州)會計考辦要認真負責,嚴格報名資格條件審核,提高服務意識,精心做好考試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并按時上報相關數據和考試工作情況。
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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