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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八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17年11月4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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