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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內蒙古公布2022年初級會計報名時間:2022年1月5日-1月23日,具體內容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文件
內會考辦〔2021〕4號
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盟市財政局會計科、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1〕8號)精神,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分別于5月(初級、高級)、9月(中級)舉行,為確保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自治區(qū)202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審計、統(tǒng)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職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qū)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會計系列專業(yè)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內人社發(fā)〔2021〕26號)文件規(guī)定,通過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五)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六)本通知所述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七)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八)報名審核。根據當前全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經研究決定,2022年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取消現(xiàn)場審核環(huán)節(jié)。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要在網上注冊并打印信息表后,在報名表承諾書承諾人處簽名并留存,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后,合格人員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考試成績合格單等材料原件到報名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現(xiàn)場審核。經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領取證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合格成績。
2.中級資格考試符合報名條件,但受年齡限制,在網上無法注冊的考生,在報名期限內請及時聯(lián)系當?shù)貢嬁荚嚬芾頇C構協(xié)調解決具體問題。
二、報名網址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
三、報名時間
(一)初級、高級資格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月5日-1月23日。
網上繳費時間:截止到2022年1月24日14:00。
(二)中級資格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3月10日一3月30日。
網上繳費時間: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14:00。
四、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
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五、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的202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六、考試時間
(一)初級資格考試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2年5月7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三)中級資格考試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舉行,共3個批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3日至5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七、考務日程
(一)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1年12月15日前,各盟市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22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相關事宜。
2.2022年4月25日至5月6日為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日期。
3.2022年5月7日組織高級資格考試,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組織初級考試。
4.2022年6月10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公布初級資格考試成績,6月22日前下發(fā)高級資格考試成績。
(二)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2年2月16日前,各盟市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22年度中級資格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相關事項。
2.2022年8月22至9月2日為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日期。
3.2022年9月3-5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4.2022年10月20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成績。
八、收費標準
初、中級會計資格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qū)發(fā)改委《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參加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函》(內發(fā)改費字〔2005]第1505號),每人報名費20元、考務費每科70元標準執(zhí)行。高級資格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qū)發(fā)改委《關于高級會計師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內發(fā)改費字〔2005〕752號),每人報名費20元、考務費180元標準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好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天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三)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到考生,確保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本地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要求,及時研判情況,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出現(xiàn)突發(fā)疫情緊急情況,確實不能正常組織考試的,由盟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請示當?shù)匾咔榉揽仡I導小組后,向社會公告暫停有關考區(qū)、考點的考試,上報自治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相關考試管理機構要向考生做好解釋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已經取得的中級資格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
請各地接到本通知后,盡快通過多種途徑在本轄區(qū)內廣而告之。確保廣大考生知曉并及時報考。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內蒙古財政廳會計處聯(lián)系。
聯(lián)系人:苗軍、蔡利華
電 話:0417-4192251、0417-4192327
內蒙古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特別提醒:
1.內蒙古自治區(qū)報考中級、高級、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考生,必須完成2019年以來的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將個人信息納入“內蒙古自治區(qū)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tǒng)”(即:會計人員數(shù)據庫)接受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及相關部門、單位的監(jiān)管,提供社會公眾查詢。
2.會計人員需要按年度持續(xù)完成繼續(xù)教育。相關規(guī)定:《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會〔2018〕33號)第三條: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參加繼續(xù)教育;《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財會〔2018〕10號)第二十條:會計人員參加繼續(xù)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請閱讀《內蒙古自治區(qū)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指南》。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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