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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東濟寧公布2021年初級會計證書領取通知,自2021年10月27日起,在我市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有關規(guī)定取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的考生,可以領取資格證書。具體內容如下:
【證書領取】關于領取2021年度初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2021年10月27日起,在我市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有關規(guī)定取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的考生,可以領取資格證書。
一、證書領取方式
(一)網上申請郵寄。登陸“濟寧會計信息網-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直接進入采集系統(tǒng)-證書郵寄申請入口”申請郵寄服務,按要求填寫郵寄信息,上傳身份證掃描件
正反面。申請人須詳細、完整地填寫郵寄地址、電話等信息,因信息有誤或不詳細導致證書無法送達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所需費用為郵政EMS到付。
(二)現(xiàn)場領取。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集中領取的時間內,前往報名所在的區(qū)(市)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領取。如為代領,需持代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F(xiàn)場領取證書時間從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二、證書管理號查詢。忘記具體報名點的考生,可登陸“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一考試合格信息查詢,也可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電子
版),通過證書管理號查詢所屬各縣市區(qū)會計管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證書管理號第14至15位,為領取地代碼,如XXXXXXXXXXX53XXXXXX,領取地點為任城區(qū)財政局會計科。濟寧市14
個領取點詳細信息見附件1。
三、證書銷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41號)規(guī)定,“未按時領取的證書,由證
書發(fā)放機構代為保管;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由指定印制企業(yè)統(tǒng)一回收銷毀”。如證書銷毀后,考生提出領取證書申請,按證書補發(fā)相關流程辦理。
濟寧市財政局會計科
2021年10月27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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