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稅務行政復議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吃瓜少女 2019/08/12 14:30:45 字體: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進入到預習階段,考生看書做題的同時,也不要忘記對知識點進行復習。隨著時間變長,記憶也會逐漸弱化,多次重復學習,有利于加深理解。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核心知識點,2020年考試教材及大綱暫未公布,請考生們參考復習。

必經復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納稅擔保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征稅行為稅收實體法的構成要素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納稅地點
稅款征收
方式
征收稅款(查賬、查定、查驗、定期定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
加收滯納金 
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總局
稅務所(分局)、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所屬稅務局
兩個以上稅務機關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級稅務機關
稅務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
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撤銷以前所作出繼承其職權的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
逾期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對加處罰款不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
對已處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
聽證(1)重大、復雜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
(2)聽證公開舉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除外)
(3)聽證人員不得少于2人,聽證主持人由行政復議機構指定
撤回申請(1)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撤回,經行政復議機構同意
(2)撤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正保會計網校為了方便大家學習,特整理了學習資料大禮包,滿滿的備考資料,全是干貨,點擊領取>>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www.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