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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級職稱知識點《經濟法基礎》:土地增值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3/25 11:24:13 字體: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校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征收土地增值稅 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1)轉讓國有土地的行為
(2)凡所投資、聯(lián)營的企業(yè)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或者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lián)營的
(3)對投資、聯(lián)營企業(yè)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
(4)以房地產與另一方的房地產進行交換(單位之間
(5)合作建房建成后轉讓
(6)以房地產抵債而發(fā)生房地產權屬轉讓
(7)土地使用者處置土地使用權
(1)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
(2)繼承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
(3)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yǎng)義務人的行為
(4)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yè)
(5)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
(6)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
(7)房地產的出租
(8)對房地產的抵押,在抵押期間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9)企業(yè)兼并轉讓房地產;房地產的代建房行為;房地產的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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