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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小課堂:金融資產(chǎn)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06/20 14:11:14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初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實務》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一、取得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發(fā)生的交易費用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不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二、持有期間股利或利息收入——投資收益

借:應收利息(或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C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貸: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C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三、公允價值變動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應當作為其他綜合收益,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不構成當期利潤。

四、減值

1.計提(股票、債券相同)

借:資產(chǎn)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減值準備

資產(chǎn)負債表日,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發(fā)生減值的,應當將應減記的金額作為“資產(chǎn)減值損失”,同時直接沖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或計提相應的資產(chǎn)減值準備。

2.轉回(股票、債券不同)

對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在以后會計期間內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有關的,應當在原已確認的減值損失范圍內轉回,同時調整資產(chǎn)減值損失或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債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減值準備

  貸:資產(chǎn)減值損失

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減值準備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五、出售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減值準備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貸(借):投資收益

同時:將原計入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

借: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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