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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wù)》知識點分享:承兌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06/18 11:20:18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xué)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xué)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實務(wù)》科目學(xué)習(xí)方法,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承兌實際上是承諾付款,只有承兌人承諾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問題,所以,提示承兌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拿著票去找付款人,問他票據(jù)到期后會不會給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兌,那么持票人就等著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絕承諾到期付款,就是拒絕承兌,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開具拒絕證明,然后拿著拒絕證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權(quán);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據(jù)到期后拿著票據(jù)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提示承兌期限:

1、見票即付的票據(jù)(銀行匯票、本票、支票)無需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3、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nèi)提示承兌;

提示付款期限:

1、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nèi)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nèi)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個月內(nèi)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內(nèi)提示付款。

這里老師有一個表格您可以參見表格來理解一下:

票據(jù)種類
 
提示承兌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匯票
 
銀行匯票
 
無需承兌
 
出票日起1個月
 
商業(yè)匯票
 
定日付款
 
到期日前
 
到期日起10日
 
出票后定期付款
 
見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個月
 
本票
 
無需承兌
 
出票日起2個月
 
支票
 
無需承兌
 
出票日起10日
 
糾錯 責(zé)任編輯: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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